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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法》修订的影响与评价

信息来源:税屋网  文章编辑:zm  发布时间:2021-05-05 09:52:30  

(三)确定税务机关税款追征权的时效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八十六条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过失造成少报、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五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对未办理纳税申报以及逃避缴纳税款、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在十五年内可以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纳税人欠税超过二十年,税务机关执行不能的,不再追征。”该规定明确了税收征管的时效,其基本法理是税务机关应及时行使征税权,若税务机关不及时行使,可以推定其有放弃该利益的意思,那么纳税人更无关心、照料其利益之义务。《征求意见稿》明确税收征管时效,可以避免因税务机关不及时行使权力而使纳税人权利义务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从而有利于维护确定化的税收法律关系。

(四)在税款征纳中执法风险加大

征求意见稿增加了税额确认一章,将税额确认作为税款征纳的环节之一。税额确认包含两类行为,分别是认证行为和确认行为。税务机关的税额确认行为不改变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应纳税额的,该税额确认行为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认证行为,是一种准法律行为;税务机关的税额确认行为改变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应纳税额的,该税额确认行为在法律性质上属于确认行为,是一种行政行为。相应地,对税额确认的举证责任应当一分为二地处理,即税务机关作出的税额确认不改变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应当对其自行申报的应纳税额承担举证责任;税务机关作出的税额确认改变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应当对该税额确认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由于税务机关改变申报税额的确认属于行政行为,纳税人有权提出行政复议,要求税务机关证明其变更应纳税额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因此,税务机关在履行税额确认职权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执法风险。建议税务机关在倾向于改变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应纳税额时,尽量通过税务检查的法定程序进一步夯实变更税额的证据,确保自身举证责任的完满履行,避免与纳税人产生税务争议或承担渎职风险。

(五)税务检查范围扩大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行政权力对纳税人私权利的侵犯。税务机关可以在多大范围内进行税务检查?需由法律加以规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务检查范围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征管的要求。若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税务机关难以实现征管目的,但超越权限检查,要么遭到纳税人反对,无法取得证据;要么越权取得证据,根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面临证据无法作为定案依据的风险,若给纳税人造成损害,又可能被纳税人提出损害赔偿。征求意见稿第八十八条增加了税务机关可以进行税务检查的范围。增加规定税务机关可以检查自然人取得收入的单位与纳税相关的账簿和资料;有权进入计算机记账系统取得电子资料或系统源代码;有权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汇款及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权到网络交易平台及交易支付服务机构检查网络交易情况;有权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的财物受托人处检查财物委托情况;到相关部门查询、复制纳税人财产登记情况及身份信息等。

三、对税务服务市场

(一)个人税务服务将全面开启

在美国,围绕个人展开的涉税服务是税务专业机构的最为重要的市场之一,我国受限于立法及征管等原因,个人税务服务市场长期没有发展起来。

征求意见稿在明确建立包括自然人在内的纳税人识别号的基础上,规定纳税人应自行计税申报,并对其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同时针对自然人纳税人增加了税收保全、强制执行、对所在单位进行税务检查、第三方信息披露涉税信息等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本质上是将自然人全面纳入了我国税收征收管理的范围。未来,自然人发生涉税经济行为后,均应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税款。对于我国税务服务市场而言,这无疑是一个潜在的大蛋糕,包括税务代理、税务咨询、税务筹划、税务检查应对以及税务争议解决等业务有望全面爆发。尤其,随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的推进,税制设计更加复杂化,以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为代表的个人税务服务市场会成为各种税务服务机构重要的业务来源。

(二)税务服务市场将扩大至电商

电商作为近年来我国兴起并获得迅猛发展的一个领域,交易额正在惊人递增,据商务部统计数字显示,2013年我国电商交易规模已经突破10万亿,2014年上半年则达到5.85万亿,据估计,2015年我国电商规模将有望冲击15万亿。交易规模的背后则是巨大数量交易主体和交易行为。然而,由于立法的落后以及交易的电子化和虚拟化,大量交易主体以及交易行为目前并未纳入税务机关监管范畴,亟待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如下:

第十九条:从事网络交易的纳税人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税务登记的登载信息或者电子链接标识。

第三十三条: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电子商务交易者的登记注册信息。

第八十八条:税务机关在履行税额确认、税务稽查及其他管理职责时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

(七)到网络交易平台提供机构检查网络交易情况,到网络交易支付服务机构检查网络交易支付情况。

新规定已确凿无疑将电商全面纳入税务征管领域,随之而来的则是规模巨大的税务代理、税务咨询、税务筹划、税务争议解决等涉税服务市场。

(三)税务筹划市场将逐步规范并重新分割

对于许多税务专业服务机构而言,长期以来,税务筹划都是处于“看着很美”的尴尬角色,然而,随着《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以及各项税收制度的加速革新,这一情况有望改变。征求意见稿格外强化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第三方提供涉税信息的法定义务,强化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交换,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信息不不对称的矛盾也将大大化解,传统利用税务机关征管能力不足以及使用不合规发票等进行的税务筹划将难以为继;此外,征求意见稿将骗取国家税收优惠资格等行为首次纳入偷税的范畴,并有可能触犯刑事责任,惩罚力度空前;新规定也给税务筹划专业人士带来显著的法律风险。但是,税务筹划的市场需求依旧旺盛,尤其在我国经济发展增速放缓的形势下,以房地产为代表企业利润率的下降,降低税负成本的迫切性更加强烈。在此背景下,在法律范畴内通过优化境内外经营架构、规划交易合同、积极申请行业及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等成为企业必然的选择。税务筹划对税务服务机构的专业能力,尤其是对法律的娴熟驾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唯有专业能力一流,市场敏感度高并且具有品牌优势的税务服务机构能够抢到市场先机

小结
  《税收征管法》不仅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也是税务机关依法行使征税职权和职责时应遵守的行为准则。该法的修改对于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华税律师积极参与了此次《税收征管法》的修订,有理由相信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将给纳税人的权益提供更有利的保护、对税务机关权力的授予与限制更为规范、对税务服务市场的扩大提供更会广阔的空间。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也会在实践中面临诸多的挑战,尤其是作为成文法国家,更不能轻易变动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我们期盼此次修改的《税收征管法》更具实践意义,更为适应时代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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