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应认定为购货方善意取得,不是偷税。且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准许其抵扣进项税款。...
本案唐某某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人而言,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满后的五年内又犯新罪的,不能构成累犯。因此辩护人认为当事人唐某某不是累犯,且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可以适用缓刑,并据此提出了相关的辩护意见。本案的犯罪主体为单位,即上海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当事人唐某某作为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根据刑法的规定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也与一般的累犯不同。...
A、B两家关联企业以无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骗取银行贷款。...
在处理涉税犯罪的过程中,在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的基础上,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当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在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时,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不得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同时,在逃税罪犯罪阻却事由的适用上,应当贯彻立法目的,对满足条件的、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补缴税款、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均适用犯罪阻却事由,以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认定是否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以“票货款”是否一致为基本标杆。但同时,我们还应注意经济活动或者经济交易的复杂性。尤其有第三方参与其中之后,而且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又没有约定清楚,或者故意不约定清楚时,对“票货款”是否一致的判定就较为复杂。此时就需要查清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要求主观故意上:一是认识因素,二是其目的必须是有骗税或偷逃纳税义务,如此才能构成妨碍税收征监管;同时客观上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才构成本罪。...
宋某让他人为己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已达到数额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程度,犯罪行为已十分严重。辩护人提出判处缓刑的辩护意见主要基于以下几点:第一,被告人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同时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第二,在法院审理阶段补缴了所有偷逃税款;第三,主动将20万元罚金缴至法院帐户中;第四,在庭审中认罪态度好,酌情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高某在从事经营活动过程中,因无开票资格,遂通过他介绍并支付开票费,其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辩护律师通过向法官提出被告人高某系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且高某主动退缴了全部税款,有悔罪表现,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被判处缓刑。...
被告人陈某某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税务律师在辩护词中提出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作用较小,具有自首情节且是初犯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缓刑执行。...
重点领域
虚开增值税发票刑事辩护 骗取出口退税刑事辩护 民商事案件涉税处理 税务渎职犯罪刑事辩护 逃税抗税刑事辩护重大疑难案件办理
重大涉税刑事案件申诉 税务处罚行政诉讼 税务处理案件申诉 房地产重大涉税案件处理 知识产权转让纳税筹划代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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