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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税务服务水平助力企业“走出去”

信息来源:税务诉讼律师网  文章编辑:majiali  发布时间:2021-05-20 10:43:36  

“一带一路”倡议极大的促进国内企业走出去。这是机遇也是挑战,企业“走出去”会遇到各种问题,税务服务人员应积极作为,努力转型,在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稳定、公众利益的维护等各个方面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帮助企业将税务的风险降到最低,提升企业的价值。

一、企业“走出去”的涉税问题

1.税收歧视和争议困扰

“走出去”的企业对境外投资国家税制缺乏了解,缺少对境外税收风险防范的应有重视,还处于闭着眼睛走出去的状态,我国企业在境外遭遇的各类税收风险和争议也不断增加。尤其是对“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由于企业自身了解不足,无法合理判断并有效控制“走出去”税收风险,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税法体系不健全,变更频繁。不同国家和地区纷繁复杂的税法、规定,企业在不同国家发生的税收纠纷,都对企业的海外投资和经营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在跨国经营中的税收问题日趋多样化、复杂化和专业化,我国企业和个人在境外未能享受协定待遇、遭遇税收歧视和其他涉税纠纷,也有很多企业在与投资目的国主管税务当局发生税收争议时,没能及时申请启动双边税收协定协商程序,利用政府之间双边磋商机制等手段维护自身的税收权益,导致自身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

2. 境外投资审批手续备案制加大企业风险

境外投资由审批变成事务备案制,对纳税人而言是好事。但简化了程序,同时意味着风险也加大了。以前审批通过意味着纳税人就没有风险了,现在纳税人交给管理部门材料,就只是一个备案。境外股权投资方式涉及实物投资和股权投资,其中就设计所得税的问题,比如购买了设备投了出去,有出口退税,涉及退跟设备有关的进项税;股权投资也有所得税的问题,在投资过程中要权衡拿出什么样的资产进行出资,也是一个所得税的问题;如果涉及实物,还有增值税的问题;境外经营所得也涉及税收,企业选择到不同国家经营涉及与相关国家的税收协定的问题,因为在境外从事经营活动构成常设机构才涉及企业所得税,如果经营不超过半年,对方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跟他们申诉,也可以回来找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本身的风险其实增大了,所以纳税企业的风险防控意识要进一步提高。

3.境外纳税义务和境内纳税义务的关系

企业做出走出去的决策是为了盈利,所以要创造价值、合理的降低税收负担,作为企业,创造价值的时候既要关注市场也要关注政府。作为企业必须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该交的税一定要交。税收规避一定要合法,否则就是偷税了,在境外的时候更应该注意这类风险。

二、税收服务为企业“走出去”护航

1.开展培训和讲座,帮助企业了解“走出去”沿线国家税收政策

 “走出去”企业在境外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各类税收问题,税务服务行业通过开展培训和讲座从政策解读、风险防范、办税实务等多个层面,帮助企业理解走出去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税收风险,解决诸如错误适用税收协定条款、没有合理享受税收优惠等问题,从集团战略、组织架构、内控机制等多个角度,帮助企业审视规划自身的税务安排,降低涉税风险。帮助“走出去”企业了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制及税收政策,为企业提供翔实的税务咨询服务,是应该做而且要做好的“必修课”。税务服务部门要联合联动,多角度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帮助,要让“走出去”企业充满活力,进而带动地区经济发展。

2.优化税收服务,让“走出去”企业走得更稳更远

税务服务部门提供税收协定和对外投资税收政策专题宣讲,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引导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更专业的税收咨询服务。精准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响应企业跨境投资涉税服务需求,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一对一上门宣传辅导。主动向企业提供全方位、零距离的涉外税收指引和税收援助服务,引导帮助其有效防范各种涉外税收风险,及时解决 “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涉税疑难,切实维护境外合法税收权益,做足税务保驾护航“功课”,让“走出去”企业走得更稳、更好、更远。

3.税收协定助企业“扬帆出海”

税收协定作为双边税务合作的法律基础,发挥着为跨境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避免双重征税、提高税收确定性、解决涉税争议的积极作用,促进“走出去”“引进来”双向良性循环。我国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总体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税收协定具有较高的法律级次,更重要的是,税收协定不受东道国国内税收法律变动的影响,稳定性强。另外,“走出去”企业在境外遇到涉税争议时,如果涉及属于税收协定框架下的跨境涉税争议,可以向国内税务机关提出启动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由我国税务部门与对方主管当局协商解决。此外,“走出去”企业还应健全内部税务风险防范机制,定期、持续搜集境外投资目的地税收法律政策,及时掌握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这样做既可以享受应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降低境外经营的税收负担,也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方案降低税务风险。可为缔约双方跨境纳税人提供可靠的税收预期。

4.化解重复征税让企业走出国门轻装上阵

在“一带一路”企业对外投资的过程中,通常对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国内应交的企业所得税中予以抵免。然而,要注意,一些企业所得税,虽在境外缴纳,却不允许参与境内税收抵免。在对境外税款抵免范围进行确认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只有纳入抵免范围的,相应在境外缴纳的税款才准予抵免;同时,抵免的税款仅限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将境外的经营所得按各国国内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计算,是国际通行做法,由此带来的复杂计算问题是抵免法制度本身固有的问题。近年来,财税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完善境外税收抵免制度,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寻求进一步优化现行抵免制度的合理有效途径。

5.加强行业国际化建设,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和“互联互通”

在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中国经济正日益融入世界经济。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中国企业日益活跃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全面深化改革明确要求,要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安全高效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新常态下,面对对外开放出现的新特点,税务服务部门更要努力提高对外投资效率和质量,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优势产业走出去,开展先进技术合作,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三、结语

为配合“一带一路”倡议在更大范围推进,中国税务服务部门将继续用好税收协定,为跨境纳税人提供保障和支持。企业“走出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当前日益复杂的国际经济社会环境下,企业“走出去”迫切需要信誉过硬、服务优质的专业服务机构。税务服务行业就是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支持和服务的重要力量。在境外,推动国外税务主管当局为中国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提供便利;在国内,落实好税收协定规定,维护“引进来”企业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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