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税务诉讼律师网,我们竭诚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13681086635

400-650-5090

QQ/微信号

1056606199

重点领域

关于房屋买卖案件中税收变化产生的纠纷

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新国五条”的出台导致税赋发生巨大变化,对于这种突发的变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无法预见到的,且此种税率的变化不可归责于一方,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对于购房人明显不公平,此种情形符合我国情势变更的情形,购房人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分期付款的房屋买卖合同未履行完毕的是否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取得价款或者索取价款的凭证的当天。应税行为是转让不动产,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之规定,房地产转让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所以在二手房买卖中,营业税的纳税义务的产生以过户为行为基础,在出卖人取得了价款或者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已经来到,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即产生。...

终止房屋买卖合同后可否要求退还契税

按照现行契税政策规定,购房者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之前缴纳契税。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交易的,如购房者已按规定缴纳契税,在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对其已纳契税款应予退还。...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金适用问题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房地产企业收取违约金需缴纳营业税的涉税问题

房地产公司收取业主违约金,属价外费用,应并入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分立重组:不同税种协调处理是关键

在分立符合特殊性处理时,财税〔2009〕59号文件强调的是被分立企业所有股东应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在分立完成后,被分立企业原股东在分立完成后的全部企业中汇总持有的股权比例应和分立前相同。...

并购重组项目税务筹划知多少

税务筹划通常需要从两个角度配合进行:一是对国家和地方政策税收的充分了解,合法有效地用足政策并充分了解执行力度,从而避免税务风险;二是在经营活动前对税负进行详细测算,从而将税费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解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连续发布了《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和《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要求,扩大了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适用范围,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给予了递延纳税政策,进一步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一个企业重组失败案例中的筹划启示

根据《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文)的规定,企业债务重组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企业并购的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的筹划需要考虑注册行业及注册地,减少所得税缴纳层级,采用合伙企业的形式,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巧妙设计并购方案,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免缴企业所得税等可帮助企业减轻税负。...

中国税务诉讼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