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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资讯

房产税的物权法基础

住房是民生问题,房产税的问题和住房问题、民生问题密切相关。房价高企不可避免成为刺激房产税出台的现实契机,而平抑房价也被很多人拿来作为论证房产税正当性的理由。不过,税制的本质是法律制度,因此,对新增税制(或者改造旧有税制)的正当性进行论证的时候,除了论证这种制度的经济合理性、社会对其需求的现实性之外,更要有法律上正当性的论证。...

李立新 刘晨:“数据权”的法律证成及行使边界

数据权利面临诸多法律困境,但都能够予以纾解。数据是一种重要的利益,基于数据利益的独立性、权利保护模式的优越性以及域外数据权利保护的经验性,数据宜从“利益”迈向“权利”,实现数据利益的权利化。在权利保护路径方面,学界存在“绝对权说”“数据权说”“知识产权说”“权利(力)体系说”之分歧,但这些学说均存在一定的缺陷,宜采修正的“数据权说”,将个人数据利益归于个人,大数据之利益归于企业。“数据权”的权利客体是数据信息,个人对数据信息享有专属访问权等多项具体权利,企业对数据信息享有数据资产权和数据经营权。“数据权”兼...

全国首例!新浪微博被蚁坊公司起诉数据垄断

在反垄断监管措施日趋严厉和平台数据竞争白热化的大背景下,互联网社交媒体平台新浪微博也遭到了反垄断的诉讼。...

从一起裁判案例看工程转包的实际施工人该如何缴纳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额。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发票或其他凭证),否则不得扣除。个...

增量留抵退税常见实务要点简析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增值税增量留底退税要满足的一个重要条件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也就是说只要连续6个月,每个月增量留抵税额都大于0,且第6个月的增量留抵税额≥50万元,就是满足...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切实优化契税纳税服务,规范契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2021年第23号,以下简称23号公告)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房地产开发各环节有哪些税收规定

为了防止开发企业通过故意延缓收入实现的确认时间,随意确定成本对象或混淆成本界限等方式递延或逃避纳税义务,保证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以及不同纳税人之间税负和纳税时间的公平,税法对房地产企业取得的预售收入的主要税种均作出了规定。...

期末留抵退税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究竟有什么影响

​为保证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有效落实,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出台《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80号,以下简称80号文),就留抵退税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问题予以明确。通知称: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物流企业如何利用货物进出的时间差进行增值税筹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8条的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

借助人工智能分析税收风险

如何通过9万多条信息锁定3个风险点?如果用人工方法,这将是一个浩大的工程。但是如果借助信息化手段,这将变得比较简单。近日,笔者选取2家房地产企业和3家制造企业,作为人工智能系统的分析对象,采集企业以前年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信息以及增值税申报表信息后,经过智能分析、风险分析、风险验证和实证结果讨论等环节,进行了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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